法律问答

有人欠我10万元。我想起诉法院以收回本金和利息。借方票据上没有约定的利息。有一个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款协议签订已近两年。我想问一下如何计算利息

票据纠纷
2022-10-04 20:2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同时根据该法第211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因此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的情况下,该笔借款应当认定为不定期无息借款
  • 借款利息的约定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个人之间借钱利息的计算:
    1、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但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2、自然人之间借款,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