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上夫妻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随后发现女方一方房产证上有男方名字。但是房子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之前存在的。现在女方想要把男方名字减掉,需要怎么办。

离婚
2019-04-17 01:26: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诉讼追讨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离婚房产分割:

    1.两人一起供房,房产又是婚后的,肯定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2.怎么分配一般都是看你们协商还是走法庭,协商就是看你们怎么能达成一致即可,一般都是一人拿钱一人拿房,一人一半以后也不可能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是普遍的解决方式。走法律要看你们谁是过错方,最终按照比例来分。

  • 一、要证明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较难,何况离开庭没几天,恐怕搜集证据也来不及了。对方只有一张个人签字的借条,属于孤证,并非无懈可击。如何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利益,这要靠律师的专业知识和智慧及诉讼经验、技巧来应对了。涉及财产的案子,可以全权委托律师代理,你不必出庭。律师收费是在官方文件指导价下与当事人协商确定数额。
    二、他父亲的房产如果具备独立产权,可以过户给你而不必征得其他人同意。如果他父亲只是拥有这套房屋产权的三分之一,要过户给你比较难,这个要详询房地产交易中心了。
  • 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