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他们的总担保他们不还了我和他们都被起诉到法院了他们3家也不打算还了我该怎么办我有1个门市会拍卖吗还他们的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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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1 20:0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的担保分为一般保证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银行可以一起起诉,如果是一般保证担保,银行应当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无法履行才起诉一般保证人。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代债务人向债权人还了款,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因此,如果还没有代偿,不能向债务人追偿,谈不上反诉,反诉是以银行为被告。
    执行案件可以从被执行人卡上扣钱,没有年限规定。
  • 债权人为追讨债务而向人民法院起诉,应依法先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受理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按审理程序在6个月内审结。其中起诉状的内容和审理期限具体规定如下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