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为别人担保了20万的银行贷款,贷款人无力还款,银行向担保人追款,这涉及妻子名下的财产吗?

2018-08-01 20:0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贷款中,为了保证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为借贷法律关系进行担保。一般情况下,贷款人会要求借款人找其他人来为其担保,从而保证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是还可以找担保人主张权利。
  •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替别人担保有几种方式,比如用财产(如房产)提供担保,或者是个人信用提供担保,但一般都带有连带责任(即被担保方一旦无法偿还,或违约,你自己就得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故严格意义上而言是绝对有影响的,只要你的担保行为不是私底下秘密进行的。
    一旦贷款方(如银行等金融机构)知晓你的担保行为,会对你的偿债能力产生疑虑。进而影响你贷款的额度。另如果用房产担保,实际上贷款的基数是房产的市场价格减去你担保的金额后的余额,再按照贷款折数综合确定贷款额度。
    所以影响是比较明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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