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企业连续工作22年,社保企业才从2008年买到今每,本人今年54岁,可能公司裁员到本人,请问2008年以前的社保,企业能否给补交?

2019-04-17 06:0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工伤职工合同的,工伤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1、用人单位是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2、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社保险年龄到多少岁公司可以不用交社保?
    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能再参加职工社保,即便是其缴费参保时长不符合退休条件,也不可以继续参加职工社保,而应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继续参保缴费直至满足退休条件。
    目前,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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