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一已婚男同居四年,期间流产三次,并育有一子,现男方不负责任,我想向法院起诉,请问能得多少赔偿?

2019-04-17 06:4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重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与已婚人士同居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重婚。首先为您介绍重婚的行为在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重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刑法上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概念不能做随意解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法院在认定事实重婚中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男女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夫妻关系的目的及一起居住的事实;   
    2、物质上相互的经济帮助;   
    3、有持续、稳定的同居时间,一般应为6个月以上;   
    4、有供同居生活的公开或隐秘的场所;   
    5、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   
    (一)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当事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婚姻登记的,后一个也经过婚姻登记;   
    (二)事实上的重婚,包括三种情况:   
    1、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简称法律婚),而后一个是事实婚姻即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却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简称事实重婚);   
    2、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后一个是法律婚;   
    3、前一个是事实婚,后一个也是事实婚。   所以,与已婚人士同居是否是重婚,如果符合了上述规定的情形,则会构成重婚罪。
  • 关于房屋损坏赔偿的问题。房屋损坏多数是承租人在装修或者使用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错致使房地产受到损毁,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或者是出租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致使出租房屋损毁的,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由于出租房地产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出租人的措施不当,造成承租人人身、财物损害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给予赔偿。出租人能够证明承租人对造成损害结果也有过错的,应由双方按照过错的大小分担责任。
  • 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需要处理,一般都是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也有极少数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变卖或者直接抵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自行组织拍卖,也可以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拍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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