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络诈骗罪,金额不大。在看守所20天了。这样的情况能取保候审么?

刑事辩护
2018-08-01 20:2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
  • 关于网络诈骗,按诈骗罪论处。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财物数额较小,危害不大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880元属于数额较小的范围。但是如果是多次诈骗的话,即使数额较小也构成诈骗罪。量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取保候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项强制措施,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取保候审都由公安机关具体执行。公安机关在你期限届满后两年,仍未解除取保候审,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法事由,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应当由县级以上的执行机关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你亲戚的保证金是能够退还的,应当尽快的与公安机关联系,由公安机关解除对你亲戚的取保候审。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持公安机关的《退还保证金决定书》,连同代收取保候审保证金交款凭证,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办理退还保证金的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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