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下,别人没信用了,然后想把他名下的车转到我名下,再用我的名义去银行做抵押贷款买房,请问我有风险吧
-
债务人用房抵押贷款的,如果债务人仅有一套住房,为保护被执行人适当的居住,一般法院即使执行,也不会直接拍卖房屋,只会采取查封,限制房屋再次买卖的形式来保护债权人。
虽然不会拍卖房屋,但是如果不及时归还债务,等法院判决出来,如仍不能偿还的,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且会有司法拘留等处罚。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抵押物处置风险产生的原因:一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保障,借款人出现违约,在处理抵押住房时难以执行到位,抵押不易实现。
二是由于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抵押物损失或灭失。
三是由于某些原因,以前未发现的优先索偿权行使困难。
四是由于估价的原因,处置抵押物时的估价低于设置时的估价,或者拍卖收益低于未还款而造成的损失。
-
关于房产抵押贷款后贷款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关于借款人不还的话,这一情况,会被如实的记录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里。借款人今后申请信用卡,办理贷款都会被拒之门外。此外,对配偶的信贷也有影响。
而且,银行会将其起诉到法院。
-
; 房产
抵押合同公证办理 申办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业务规定的范围;
4、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申报材料
(一)当事人为
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
授权委托书。
(二)当事人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须办理公证)。
(三)当事人为境外法人:
1、当事人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当事人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四)房地产权证书。
(五)房产信息单(现可在我处现场申请查询)。
(六)抵押
合同(如有主合同即
借款合同的,提交主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备案)
(七)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