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6年,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有没有对父母的债权

离婚
2019-04-17 10:01: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
    1、婚前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有财产,可以请求分得一定的份额。
    2、离婚后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3、婚前,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婚后,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有充分证据证明与此情形相反的除外。 如果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
  •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时,法院在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同事,也应当对双方的共同房产等才产进行分割,在兼顾公平的情况下,考虑双方的综合情况,作出合理的判决。
  • 父母为子女购房大致分为:
    1.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钱,但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则记载了子或女的姓名;
    2.父母出资一部分,其余由子或女出资购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子或女的名下;
    3.父母出首付款,其余房款由子或女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子或女的名下;
    4.父母出资一部分,子或女出资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父母名下。
    针对以上情况处理方式:
    1.父母出资购房是在夫妻结婚前,应当视为父母赠与子或女一方当事人的,因此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但有约定赠与是给夫妻双方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进行分割;
    2.父母出资购房是在结婚后的,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
    3.父母出资购房后,房产证上无夫妻一方的,视为父母的所有权,不参与分割。
  • 1.离婚时,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分割
      
    (1)一方继承的财产的分割
      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即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遗产的分割
      如果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出只归夫妻一方,那么,该遗产属于夫妻一方的遗产。夫妻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离婚时,一方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
      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没有进行实际的分割,那么起诉离婚时,遗产能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
      由于遗产没有进行实际分割,还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待到实际分割后,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因此,《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15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