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前买的房子是妻子的名字。离婚协议还规定,离婚后房子归妻子所有。离婚前有经济纠纷和债务。我想问一下,妻子是否也应该承担一半的债务

离婚
2022-10-08 11:5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的债务不需要共同与以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要看债务的性质,也不是全部都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 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当债务人个人承担,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夫妻中一方债务由谁承担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
    对于个人债务,离婚时由个人承担,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涉及债务问题需要谨慎处理,千万不要以为夫妻双方一方使用的就不是自己的债务,如被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很可能会败诉,最终由一方独立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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