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怀孕期间 公司被一家外资公司收购 因此要解雇我 我该怎么办 如果解雇 该如何赔偿我的损失呢??

公司并购
2018-08-01 21:1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如果强行解雇,可以根据《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已经过了孕期、产期、哺乳期后,还要解雇的话可以要求公司根据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公司的收购是股东之间的事情,和员工没有关系。即使你没有通知公司不想继续续约,也没有什么补偿。  公司要求员工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一般是需要承诺承继员工原来的劳动期限的,这个劳动期限与未来享受的待遇有关。
    例如是否可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来裁员时的经济补偿金、年假的天数等。如果公司不承诺承继原来的劳动期限,则员工可以要求结清以前的工龄补偿,即一年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按照半年计算。

  • 1、公司被收购,如果已有三方协议,即原公司、新公司、员工三方签署工龄连续计算和工资福利及岗位不变的协议,实际并不影响你的利益,你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2、你的工作年限及工龄在新单位连续计算,收购后的公司须承认。若该公司违法辞退你了,你可以要求该公司赔偿。
    3、实际上原公司处理此事方法不当,只需签一份三方协议即可,不必要求员工写离职申请。如果已跟收购公司签订工龄连续计算和工资福利及岗位不变的新劳动合同,再签离职申请已没有意义,不会对员工产生实质影响。 综上,你签署上述新的劳动合同后,签不签离职申请均可,均不会产生违法劳动法的情形,都不可能据此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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