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邻里纠纷,一名54岁的中年妇女遭到殴打,导致多处软组织挫伤和轻度脑震荡。与上述情况一样,开始殴打的人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开始殴打的人能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邻里纠纷,一名54岁的中年妇女遭到殴打,导致多处软组织挫伤和轻度脑震荡。如上所述,开始殴打他人的人能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事辩护
2022-10-09 06:2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应综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
  •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殴打他人是否算故意伤害,要看是否符合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即: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
    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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