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工价降价,我不做,公司说等招到人我就可以辞职了,可是别人来了上一天班就起了,结果又叫我去,一而在,在而三,我真的受够了,可以立即不做吗?公司会结工资给我吗?我签合同一年,违约金五百,?

2019-04-17 13:53: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的工资和实际工资不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履行。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条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租房违约金的处理:
      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1.购房合同中对购房违约金的多少有约定,则必须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2.合同有条件履行,则必须履行,有条件而不愿意履行,需要支付违约金。
      
    3.除非买方举出证据,证明首付提高、利率上涨,多出的费用将严重影响履约能力,导致他无法正常生活,可提出解除买房合同。
      
    4.因为买房资信等个人问题无法贷款,买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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