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还是不是?我给朋友写了两万张欠条。但她让一位朋友帮她拿来。不是她朋友给她的。她现在要把我告上法庭。你觉得我不去可以吗?

2022-10-10 06:4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条上的欠款人是你的话,你就应该还钱,还了之后你可以再向真正欠你钱的人追偿
  • 只要欠条是你自愿写下的,就应该偿还。除非你邮政局证明是被胁迫写下的!
  • "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法院,强制债务人依法清偿债务。通常,债权人不能直接行使强制力,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法律允许,债权人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经人民法院判决,借款人仍不偿还贷款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依法执行,甚至拒绝执行判决罪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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