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如果妻子去世了,其名下遗产就一定是她丈夫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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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亡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就要作为遗产,由有遗产权利的人进行
继承。有
继承权利的人有,配偶、子女及丈夫的父母。可以平均分,也可以不平均分。
继承是在一方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双方的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本身就有女方的一半,这和婚姻法没有任何的冲突,因此,不存在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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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去世后的遗产继承: 1,明确遗产范围(在无遗嘱、遗赠情况下):
a.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另一半为丈夫所有);
b.妻子的个人财产。
2,明确
继承人人数: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
3,明确各自的继承份额:继承人可以协商遗产继承份额,协商不成的,一般均分,但要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4,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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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
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可见,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何谓“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情节严重。” 我国《继承法》规定,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若干意见》虽规定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但此处的“酌情减少”属法院自由裁量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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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