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由我女儿未成开后车门发生交通事故,我方全责事故认定我主要责任,我女儿次要责任我有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伤者要求赔24万几,又拿不出医疗发票法院是怎么判。我方要占多少责任呢,要赔多少钱了!

2019-04-17 16:03: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并用时如何处理  
    1、先用交强险各项限额(死亡伤残有责限额11万、医疗费用限额有责1万、财产损失有责限额2千元);  
    2、对超出以上交强险限额的费用,按照事故双方责任进行补充。  例如:一起交通事故中你的车辆致三者受伤,其中三者伤残费用花费5万元、三者医疗费用花费2万元、三者财产损失3000元,合计73000元,事故同等责任,赔偿处理如下:  
    (1)在你的交强险项下赔偿伤者伤残费用5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  
    (2)超出部分按照同责计算如下:{73000元-(50000元+10000元+2000元)}*50%=5500元。  
    (3)合计赔偿为:50000元+10000元+2000元+5500元=67500元。  
    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赔付标准是什么  商业三者险采取过错责任原则,保险公司会按照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来确定其赔偿数额。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交警责任认定认为你承担全责,那么保险公司承担第三者损失的80%;你承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承担85%;你承担一半责任,保险公司承担90%;你承担次要责任,保险公司承担95%。  
    三、第三者责任险能对哪些费用进行报销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第三者责任保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 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伤情稳定后,鉴定伤残等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违法、过失行为;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首次鉴定由各区县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有时效限制的,患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
    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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