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去年十二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款当时全部付清,但卖方以小孩上学为由要求今年6月过户,我们签订了购房合同,还有收条和银行转账凭证,现在卖方仍是各种理由推脱,请问能够强制过户吗?(1.没有找第三方公正,只是在XX局拿了一份购房合同填写,请问具有法律效力吗?2.该房产证是男户主的名字,合同收条也都是男户主签字,她老婆没签字这样具有法律效力吗?)

2019-04-17 16:17: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购房合同没有公证,一般任然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一房二卖合同效力如何  
    (一)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如前所述,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  
    (二)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在一房二卖中,这种情形也很普遍。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即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依据《买卖合同解释》无权处分合同有效。  
    (三)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二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也就是说,一合同的债权人并不能排斥另一合同的债权请求。
  • 关于强制过户包括多种类型的过户,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例如什么情况下买方要求强制过户会被驳回?具体而言阻却强制过户的情况主要有下面几种:

    1、一房二卖中,其中一方的强制过户势必会被驳回

    一房二卖或者一房数卖的情况下,数个购买者都主张要求强制过户,而房屋只有一套,不管过户给谁都会造成其他购买人无法通过强制过户取得房屋的情况

    那么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优先将房屋过户给哪一方取决于下面一个或者几个因素:A、先占房屋;B、先网签;C、先签约;D、付款最多。

    这几个因素不难看出一房二卖情况下合同的履行情况对于房屋归属至关重要,一般说来先交房时最重要的享有优先过户权的因素.

    除此之外先办妥交易备案登记的一方也享有一定的优先权,这主要是为了保护物权的公示公信力,除此之外谁的合同履行最多可以强制过户的几率就会更大些,当然这里面也有人民法院的一个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 确认建筑工程合同效力的一般原则如下:
    1、订立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平等原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从事民事活动、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建筑施工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概莫能外,亦应遵循以上基本原则。
    但在民事审判实践中需注意的是不能按一般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来认定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应考虑这类合同的特殊性。对一些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但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是例外,该规定是强制性的,应按照规定确定施工人的资质。
    2、确认合同效力的一般原则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一般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审查:
    (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
    (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3)审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审查合同是否履行了法定的审批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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