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突然去世,有存款,老人生前很长一段时间身份证由其姐姐保管,工资卡和存款也都是其姐姐保管。老人过世后,其姐姐只交出了工资卡,儿女开具公证书到银行查询老人存款情况,除了社保没有任何记录,银行员工说销户后就没有记录了。家里有一张销户的单据,证明老人之前开过户。请问这种情况如何查询老人在银行的存取款记录?谢谢!

公证
2019-04-17 19:17: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凡事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者文件都可以去公证,公证处说法正确。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
    其他子女不配合,你可起诉要求依法继承
  • 需要办理存款继承权公证。具体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即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函》或户口注销单)、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所有健在的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情况证明,内容包括被继承人本人基本情况以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及是否健在等情况;被继承人与其配偶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被继承人有已故的父母、配偶、子女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提供被继承人父母的子女情况证明及其身份证件;被继承人有已故成年子女,应提供其已故子女的婚姻及子女情况证明及其身份证件;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果是存折,可以到银行存款机上刷一下,打印交易明细和最后剩余的存款数,如果是银行卡,可以到柜台打印存款余额凭证;遗嘱继承的应提供有效的公证遗嘱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被继承人家庭成员原始户籍底册证明;被继承人、继承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体现其家庭成员内容的人事档案(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如职工登记表、履历表等;继承人在外地或国外无法亲自办理的,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或委托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委托书公证》;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
    具体请咨询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或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
  • 父母老人一方去世后,除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房屋遗产过户手续之遗嘱
    1房屋可以做为遗产分配的证明就是遗嘱,死者生前对遗嘱做过公证,之后才有法律执行能力,办理遗嘱公证是400元,其他的录音录像等另外收费。
    房屋遗产过户手续之费用
    1按照遗产过户手续办理的房屋,法定房产继承人是没有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的,只要缴纳房屋评估费?契税?印花税?登记费用。
    各项收费标准是:评估费用是房屋评估价值的0.5%,契税是房屋评估价值的3%,印花税只占房屋评估值的万分之一,登记费是80元。赠与继承人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其他费用与法定继承人是一样的,个人所得税是房屋评估值的1%,营业税是房屋评估值的5.5%.
    2继承的房产是无偿获得的房产,所以再次进行房产买卖交易的时候,个人所得税要征收20%的房屋交易总价。
    房屋遗产过户手续对继承人的身份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房屋遗产的纠纷都发生在这上面,所以在领取遗产房屋的时候身份证明和遗嘱的有效性很关键,因为房屋遗产的继承人可能是多位,在让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继承房产是很不容易的,如果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就算死者意愿是归你所有,产权共有人也会因为遗嘱没有法律效力而争夺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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