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当时说家中有急事。向我借了三十多万。说好到期还结果都没还。借条左写右写。最后借条写明每月还多少直到还清为止。并且说明此借条长期有效。可是他还不能按期还钱。我准备起诉他。之前我找了一个律师。律师刚打电话。他就骂了一句。一百年以后还钱就挂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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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一般属于
经济纠纷,但还需要看具体情况。
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如果在借款过程中存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应该将已经涉嫌诈骗罪。例如:虚构借款用途,用于挥霍;拿着假房产证证明自己有还款能力;虚构高收入人身份等。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向公安机关控告需要陈述并组织好相关
证据,以便能及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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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欠款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建议你们到法院起诉解决。但若是刑事诈骗,则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会受理。
2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
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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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有管辖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向出借方(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
被告不接收传票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不能留置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时间为60日。如果被告还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然后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的时间也为60日。起诉后同时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
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中“接受货币一方”就是出借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诉借款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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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有效借条的情况下,追讨债款应当注意时间。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
民间借贷,
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超过2年诉讼时效的,也可以起诉,也应当受理,但若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则丧失胜诉权;
二、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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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