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已结婚,我儿子继承我的财产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

2019-04-18 04:39: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家庭共有财产,只有在分家析产或者继承遗产时才能具体分割。分割时,原来为家庭共同生活期间所负担债务,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对那些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会降低使用价值的财产,应当作价分割。
    家庭每个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原则上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但具体分割财产时,每个成员所分享的份额,不能实行平均分配,在遗产分割时,应当本着团结和睦、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处理。
    产生分歧意见时,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由人民法院根据每个共有人对家庭共有财产的贡献、各自经济状况和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确定每个成员的份额,对于老、弱、病、残的家庭成员,应给予照顾。
  • 对于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您好!按照您的描述,房产涉及到继承和赠与两个法律关系。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明确表示只能由一方继承或只赠与一方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您父亲死亡后留下的房产应当是父亲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遗产的只有房产的一半,您与母亲一人一半。所以,按照法律规定,这套房产实际应当是您母亲3/4,您1/4。您的意思是您母亲现在认可房产属于您对吧,这也就意味着您母亲不仅是放弃了继承权,同时她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她的部分赠与给了你。
    所以,这套房中既有您从父亲处继承的部分,也有母亲赠与的部分。由于您父亲没有遗嘱声明,所以继承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从母亲处接受赠与的部分,如果您母亲也没有声明只是赠与您的话,也是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属于一方财产的,归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