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春节前在商场做短促,一天50块,从早8点到晚10点,到除夕那天可否一日3薪,这3薪是按我一天50块*3算还是商场职工一个月平均工资的3倍算呢?谢谢您。

2018-08-02 04:13: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应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这里所说的是“应得工资”,而非“实得工资”。
    因此,从法律上理解,应当是扣除个人所得税以前的工资额,即税前工资,一般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税前工资标准确定。
    并且如果算税后平均工资,每个职工的纳税情况不一(有的是企业纳税),还有的免税优惠,所以税后平均工资无法计算,也不够准确。
    但实践中,如果应得工资无法确定的,就只能以员工实际领取的实得工资为依据计算月平均工资。
    所以,平均工资是税前工资。包含代扣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员工工资的组成部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约定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的规定为准。
    主要包括六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
  •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按本单位实际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按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算。
    社会平均工资指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和统计部门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
  • 试用期一个月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大多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你所诉800元工资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试用不合格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你所讲5天的工资建议你主动去用人单位索取报酬,如不能成功可直接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如果你能够提供用人单位内部薪资表或者入职培训时关于薪资的相关资料,或许能够证明你们双方约定试用期工资为800元。如不能证明的情况下,建议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求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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