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有老家房产一套,面临拆迁,按照拆迁补助政策可以补偿二套房子,其二哥是部队退休干部,他想自己要一套,请问是否可以?

2019-04-18 09:40: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房产拆迁补偿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城市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怎么补偿?城市房屋拆迁可以补偿到的项目具体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接下来介绍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项目内容。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项目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法律快车小编提醒,有一些地方政府制定的补偿方案只有房屋产权调换方式,没有货币补偿方式,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 房屋拆迁补偿,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前者是参照周边同类房屋市场价格,后者是给予安置房,也可以货币补偿和安置房结合的政策,但不能降低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签订协议前,明确补偿数额,一定不能签订空白协议。
  • 你好,宅房屋与商用房的补偿的前提是对这房屋用途的认定,一般是按照房产登记证上登记的用途来进行划分的。但我国房屋产权产籍证书历来管理不规范,尤其是拆迁片区的一些列入旧城改造范围的一些房屋,多登记为住宅用途。
    拆迁实践中各地认定不一致,有的地方认定拆迁房为营业用房,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同期纳税证明,房产证上的坐落位置与上述位置相一致即能进行认定营业房屋。 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不管是商用还是住宅补偿安置方式上看不大,都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这两种方式,但在拆迁评估的评估方法上存在差异。
    住宅房屋一般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商用店铺由于缺乏同一区域位置出售的可比照案例,多采用现行收益法进行估价。不同的估价方法和估价策略最终将会影响到价值量存在很大的差异,反映到补偿价格上营业用房单位面积的补偿价格远远高于住宅用途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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