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已经值班5天了。试用期为3天。我第一次去的时候没有说试用期有多长。现在老板不发工资了。谢谢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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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劳动
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对此做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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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试用期过长的,单位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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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试用期讨薪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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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