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已结婚四年了,孩子刚6个月,因生完孩子后身体非常虚弱.在一个月前又做了一次大手术,这期间发生了一些事情,朋友想离婚.(手术期间男方家分文未出,而且他家里人也没来看一次或照顾一下.)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可以离婚吗?如果离婚了孩子会归哪一方?三个月前两人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男方家拿的预付款.这套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吗?(女方现在没有工作而且一年内也不能做体力劳动.需要静养) 朋友已结婚四年了,孩子刚6个月,因生完孩子后身体非常虚弱.在一个月前又做了一次大手术,这期间发生了一些事情,朋友想离婚.(手术期间男方家分文未出,而且他家里人也没来看一次或照顾一下.)<p>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可以离婚吗?如果离婚了孩子会归哪一方?三个月前两人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男方家拿的预付款.这套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吗?(女方现在没有工作而且一年内也不能做体力劳动.需要静养)

2018-08-02 06:1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 离婚时关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归属问题,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如果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则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如果可以达成协议的则可以直接在离婚协议书中直接写明,不能的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由法院根据我国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
  • 如果没有其他约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女方可以主张均分。同时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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