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延时加班该不该算加班费,不算加班费该不该补休,不算加班费和补休算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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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出现下面情况,企业是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具体是: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如果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企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事后安排了补休,就可以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另外需要知道,在一般情况下,加班是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规定以下四种情况的加班是必须的,不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必须完成的生产任务。 现在一些企业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安排职工经常加班似乎已经成为常态,但是职工的休息权利应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职工在休息日加班就应该得到加班费,而且加班费也应该按法律规定支付。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加班后的工资报酬规定了三种情形: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职工休息日如果加班的,一定要区分不同情况,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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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争议一般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只要你说加了班就可以了,单位需要提出证明你每周上5天班,每天8个小时(考勤记录必须有你的签名确认才能有效),否则就说明有加班事实存在。你只要证明和单位之间形成了
劳动关系就可以了(如工作证、工资单、劳动
合同等)。
2、就是加班一个小时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也会支持你的。不过劳动法规定的情况是: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如过你每月的加班超过了36小时,就可以以单位强迫加班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加班工资,支付经济赔偿金。
3、劳动争议的案子一般都会支持劳动者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嘛,再说啦,一般的单位没有那么的规范的,除非单位确实能够举证出你没有加班的事实依据,否则败诉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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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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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
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
20.83天和
16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
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
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
21.75天×200%×加班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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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