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共同抚养孩子,随同男方生活,女方随意付生活费,这样的离婚协议怎么写呢?

离婚
2019-04-18 11:36: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女方请求变更抚养权的,直接起诉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首先,该案例中提到,离婚后“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那么,如果这种共同抚养是法院以判决的形式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确定的,那么双方对孩子属于轮流抚养。可以不用给付对方抚养费用。
      其次,如果这里提到的“共同抚养”,是双方在已经确定抚养权后,而采取的一种私人行为。那么,双方应该以法院的判决,或者双方的离婚协议为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规定,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只要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这完全是合法有效的。所以,父母约定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是可以的。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协议离婚具备特点:
    1、程序简易、便捷。
    2、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
    3、避免了讼累,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敌对。关于你们离婚的协议:“对小孩抚养权及探视小孩的约定时间或告知时间等有关注意事项要明确,没有明确细节的抚养方可以主张有关探视权利和义务。”如:孩子父母口头协商探视时间、期限、安全、注意事项等其他问题;无法达成共识,且故意瞒抚养方私抱小孩可按失踪小孩报110处理。能够协议离婚我相信通过当事双方协商可以解决问题,关键还是要和谐,先协商或通过居委会协调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最好的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