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朋友遇到了这样一个难题:她有一个非婚所生的孩子,但她现在想跟男方分手,女方不想抚养孩子,想让男方抚养孩子,可男方的意思是‘不分手,分手的话男方也不想抚养孩子,如果女方坚持要分手的话,男方随便女方怎么处理孩子,他保持沉默’,现在女方想把小孩送给他人抚养,不知这样做会不会造成遗弃罪的成立? 我的一个朋友遇到了这样一个难题:<p>她有一个非婚所生的孩子,但她现在想跟男方分手,女方不想抚养孩子,想让男方抚养孩子,可男方的意思是‘不分手,分手的话男方也不想抚养孩子,如果女方坚持要分手的话,男方随便女方怎么处理孩子,他保持沉默’,现在女方想把小孩送给他人抚养,不知这样做会不会造成遗弃罪的成立?

2018-08-02 06:3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按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适用婚生子女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此外,双方中,谁的抚养条件好、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子女就由谁抚养。二岁以内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未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给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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