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今年28岁了,有过一段婚姻和孩子,但离婚了,从新找了结婚了,没有孩子可是结婚后,我发现我错了,我不想对不起那个娃。想离婚他不愿意。怎么样才可以离婚,他让我赔50万,故意刁难我,我根本没有钱,他这是在逼我。

离婚
2019-04-18 12:37: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若重婚的一方不想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重婚房予以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
    重婚是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法院都会依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过错方承担离婚赔偿的。
  • 离婚了还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的概念: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 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带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需要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在一般情况下,权利可以放弃,而义务不可以放弃,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经过调解、教育,如果双方仍不愿抚养子女,可以适用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
    (三)款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