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再起诉就能被认定感情破裂叛离婚吗?第一起诉后,不叛离,之后我做出让步,积极争取和解,并在让同事开出了证明,证明我争取和好的努力,但妻子还是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理由还是一诉时的理由,(结婚时2006年父亲贷款为我买房,婚后我想还款,妻子坚决不同意,因此一年来发生了些争执,2007年她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请问,第二次她起诉就一定叛离吗?我怎样做才能保全婚姻? 再起诉就能被认定感情破裂叛离婚吗?<p>第一起诉后,不叛离,之后我做出让步,积极争取和解,并在让同事开出了证明,证明我争取和好的努力,但妻子还是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理由还是一诉时的理由,(结婚时2006年父亲贷款为我买房,婚后我想还款,妻子坚决不同意,因此一年来发生了些争执,2007年她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p>请问,第二次她起诉就一定叛离吗?<p>我怎样做才能保全婚姻?

离婚
2018-08-02 06:4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感情不和离婚财产分割的,应该第一,要先分清夫妻公有财产有哪些。
      第二,离婚理由,比如你发现对方有外遇,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申请离婚,那你可以分到得财产会多一点。
      第二,是否有共育子女,子女由谁抚养,抚养方自然会多分一点,同时没有抚养权的要付给对方抚养费用。
      第三,如果仅仅是感情不合,没有子女,正常离婚的话,那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平分。
  • 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是第一次离婚案件中的原告起诉,需要等判决生效后过六个月,如果是第一次离婚案件中的被告起诉,则没有时间限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