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撞人了,到医院检查没什么问题,交警处理过了,车提出来了,过了一段时间他说身上不舒服要求到医院检查,之后事给我有关系吗

2019-04-18 13:2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有时间限制。区分下列情况具体确定:
    1。现场调查的,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2.肇事逃逸的,自查获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
    3.需要鉴定的,自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
  • 电动车撞人的,也属于交通事故,应该及时报警,先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再由双方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就赔偿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伤者构成伤残的,还应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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