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过这件事。工作了一个多月后,我辞职了,拒绝离开。我说我没带钱就走了。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15 13: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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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维权。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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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可以立即走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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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
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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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