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今年66周岁被车撞伤评九级伤残保险公司赔偿多少钱

2019-04-18 14:19: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各省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是否可以享受双重赔偿(即同时享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和工伤待遇)规定不一。有的省规定两者择一行使;有的规定可以享受双重赔偿;有的规定工伤保险承担补充责任(即享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后,享受数额低于工伤待遇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关于医疗费是否还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法律上说,应该不能重复享受,但是个别地方由于管理系统缺失,如果商业保险不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可能会出现重复享受的现象。
  •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 交通事故与医疗纠纷同时发生怎么办?
    先起诉交通事故再起诉医疗事故。前者要省事的多。按医院诊断书进行交通事故索赔。保留医院的诊断书和有关证据,起诉时要用到。还须进行医疗鉴定。
    交通事故一般就是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
    医疗事故赔的多些,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相同案例。

  • 1.交强险承保的是交通事故中受到财产或人身伤害的第三者的损失。如果是单方交通事故,没有第三者受到损伤,这不属于交强险的理赔范围,没有投保车损险的情况下只能车主自己承担损失。如果是在双方交通事故中出现损失,交强险关于车辆赔偿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
    2.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