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小区对方停车堵住通道 我车无法通行,尔发生口角,对方动手打人,致我两根肋骨,骨裂,现在派出所打我电话,说伤残鉴定出来了,我是,轻伤,叫我去调解,我先在病假在家,我想问问,想我这样,该让对方赔赏,多少钱 如果对方调解不成,我该咋办,谢谢了。

2019-04-18 14:52: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打人至轻伤,伤势符合故意伤害罪中伤势的要求,主观上又有伤害的故意。所以可以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或者向法院起诉。
    1 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情况属实,那就要进入起诉阶段了,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决有罪后要负刑事责任。
    2 若公安机关拒绝受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就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起诉。由法院做出判决。(原告不能以罪名起诉,只有法院可以以判决书形式确定被告罪名是否成立)
    3 法院判决故意伤害罪名成立,那就是要判刑的,对方承担的是刑事责任。
    不会是拘留这么轻松的治安处罚了。
    4 打成轻伤是要治疗的,造成了财产损失,所以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 通常来说,打人后会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后双方需要进行协商,协商无效的情况,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诉讼费用。

     
  • 打架造成的伤残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打架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受害者只能要求打人者进行人身损害的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此如果是因为打架造成一方打人导致伤残的,即使经过鉴定也不会依法获得工伤赔偿。
  • 打人造成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鉴定为九级伤残,民事赔偿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残疾赔偿金。
    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8、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20%(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20%(伤残赔偿系数)。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过错原则,受害人本身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赔偿责任。法律依据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XXXX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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