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当初被老板骗当法定代表人,现在经理卷钱跑路了,老板也联系不到,我自己也是受害者,公司员工工资都没有发,现在问我要,我该怎么办?我二个月前已经辞职离开那家公司,就是法人没有改掉,现在问题出来了,我该怎么办呢?哪位律师给我出出主意谢谢!

其它
2019-04-18 14:55: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就算老板跑路,也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否则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到时候没办法主张。可以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人跑了,也可以缺席裁决的,裁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有财产的就直接执行,没财产的,等对方出现了,就可以执行。
    也可以通过法院将对方列如失信人员名单,让其权利受到限制。
  • 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如果公司克扣员工,没有发放工资的,可以依法进行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是“仲裁前置”这是没有问题的。
    《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而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没有得到相应按时发放的工资,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的申请。
  • 单位违法在先,在本人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本人需要保留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等。
    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去委员会当地劳动仲裁申请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