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深圳一家企业的派遣工人,我想问一下派遣工的陪产假的工资由企业支付还是由派遣方支付,多少天。

2019-04-18 15:45: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陪产假的工资单位不发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陪产假期工资的支付有两种形式,

    1.单位给缴纳生育保险的,并符合按相关当地政策可以申领生育津贴的,员工资料准备齐全,单位负责申报,一般是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进行支付。单位给缴纳生育保险的,若员工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企业可以不支付工资,若员工工资高于社会保险的,企业要进行补差额。

    2.单位为缴纳生育保险或者不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一般企业按合同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或者每个月正常工资标准进行支付。但,一般以合同工资为准是没有错的。
  • 产假是女职工在怀孕待产或生产期间,停止工作,工资照发的一种带薪假。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产假不能少于90天”,只对女职工产假的期限作出了最低限制,但并没有上限的限制。
    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往往都会根据我国提倡晚婚晚育的计划生育政策,对符合政策的女职工给予奖励性的产假,女职工实际享有到的产假可能高于90天。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 工资支付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使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转变成实际所有工资的过程。  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是劳动者实际支配和处分工资的前提。为此国际劳动组织在1949年第95号《保护工资公约》原85号同名建议书中,对工资的支付保障作了规定。
    我国涉及工资的支付保障规定主要有《劳动法》、劳部发[1994]489号《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amp;#39;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amp;#39;据此,劳动者在工作中损坏物品,如果是因其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额,但每月扣除的数额以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为限,以保证该扣除不影响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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