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分几种开吗?是不是办结婚证的和迁户口的不一样吗?

2019-04-18 16:34: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之后有几种情况不迁户口是没关系的。这些情况以农村为主,具体如下:
    1.如果女方没有兄弟的话,可以不迁,还可以把男方迁进来.
    2.如果一方是农村户口,另一方是居民户口的,也可以不迁的.
    3.你们村同意你不迁的,别人也管不着.
  •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 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属于未婚同居关系,若感情不和分手,不属于离婚,双方原归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 没领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你们现在属于同居关系,你要是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你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采茶分和个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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