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年期企业经营流动资金房屋抵押贷款,第3年因企业贷款人个人征信不良而被停止续贷,所用房屋为3个第三方的4个房产证捆绑贷款,作为第三方,银行催我们自己还款,否则进入拍卖程序,我们该怎办?

拍卖
2019-04-18 16:35: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个人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 贷款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
    2、交齐首期购房款(不低于购房总额的30%);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借款抵押。

    二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合法的户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合法居留证、护照,在本市购买银行指定发展商的商品房;
    2、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存款余额不少于拟购住房款的30%;
    3、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其他证明文件;
    4、同意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物业作抵押;
    5、愿意履行贷款合同的全部条款;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需出具及提供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认购书原件及复印件;
    3、首期房款的缴纳原件及复印件;
    4、月供款能力证明,包括: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存单(存折或其他有价证券)等。
  • 社保贷申请条件如果社保缴存期限未达要求,能够提供连续缴纳8个月以上公积金凭证也可以。22-55周岁(不含)的中国(不含港澳台)公民有固定工作、且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现单位最近连续缴纳满6个月、社保或公积金缴纳基数大于2000元工作所在地与申请地一致、工作所在地与社保缴纳地一致信用记录正常无逾期注意事项如果社保缴存期限未达要求,能够提供连续缴纳8个月以上公积金凭证也可以。

  • (一)拍卖前,查封房屋

    (二)拍卖前,评估房屋

    (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四)第二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五)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六)变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七)所有权转移

    不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要法院出具裁定书等,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
  • 侵权行为的当事人往往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
    系,只是因为侵权行为的存在,其主体一般来说是不特定的,其侵害的
    对象是财产权、人身权等绝对权,
    且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体现在违反法律
    直接规定的、针对一般人的义务。由此可见,执行法院在强制拍卖活动
    中与受指定的拍卖机构、
    被执行人、
    买受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之间并
    不是合同法律关系,
    如在强制拍卖中对后者造成一定损失的,
    显然是由
    执行法院的侵权行为造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