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权损害,是指在相邻不动产之间所形成的采光利用的不当限制。采光侵权的赔偿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其行为符合采光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且构成对被侵害方的实质性损害。具备以下条件即构成对采光权的实质性侵害:
(1)存在侵害行为,即侵害人实施的使不动产相邻人基于其对不动产的所有、
占有和使用权而应获得的日照之利益受损的行为。这里的侵害行为不要求一定是非法行为,只要造成他人基于采光权而应享有的合法利益受损即可。
(2)发生侵害结果,采光权侵害必须以一定的损害结果为必要,否则无法对
损害赔偿进行具体量化和测算。侵害结果可以是身心伤害,也可以是财产损失。而被侵害的采光权,必须是基于合法占有、使用而拥有的正当权利,即失去此权利将无法正常生活。
(3)侵害行为与侵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