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是上海市的集体户口,但人户分离的,现在要开户籍证明办结婚证,但那边的户籍警不肯办,结婚登记,女方不带户籍证明,可以吗,或者带户籍迁出证明可以办结婚登记吗

2019-04-18 17:43: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离婚后房产证分割在你们当初得到住房办理房产证的房管部门办理,。
    需要带着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上面注明住房归谁,如何补偿对方),以及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
    这样的过户是离异住房析产过户,只要200元手续费,就可以过户住房给一方,
    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
    有房产证。
  • 结婚登记时候,一方若为集体户口,当事人需要到集体户籍相关负责人外借本人个人户口页以及复印集体户口首页(单位盖章)前往申请办理结婚证。

    双方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需要提供以上资料)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一、婚姻条例明确结婚证办理所需资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
    四、五条
    (1)明确,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集体户口申请办理结婚证,需外借资料进行办理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2)可了解到,对于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三、各地集体户口婚姻登记所需资料以及流程以当地婚姻登记部门要求为准

    北京为例子,从当地《集体户口领取结婚证》
    (3)答复可以了解到,办理结婚登记需有一方户口在北京,请到北京户籍所在区县婚姻登记处办理。

    集体户口婚姻登记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一)双方户口本(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栏需与本人现状相符);

    (二)双方身份证、;

    (三)3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四)一方集体户口,需到集体户口外借个人户口页。

    集体户口婚姻登记,就需双方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需外借本人个人户口页)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考虑到各地婚姻登记流程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婚姻登记部门为准。

  • 1、离婚证丢了,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2、结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男妇双方或一方须排除下列情形: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麻风病或性病未治愈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不设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下同。)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离过婚的申请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2)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了解,对符合婚姻和有关规定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以及不符合婚姻法和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进行婚姻法的宣传教育。
      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婚姻法和有关规定的,也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 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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