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因为我取保候审保证人是我妈 我二十三号要去外地 三十号开庭 二十九号回来 不告知的话行不行呢 告知的话需要出示什么证明

刑事辩护
2019-04-18 19:07: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关键是否符合取保条件,开庭还要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核起诉,法院才能开庭。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向司法机关了解案情,马上去会见犯罪嫌疑人,搞清事实,才能正确告诉你结果,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争取取保候审和从轻处理!关在里面的人是非常希望得到外面的人情况和帮助。唯一能探视会见就是律师。本律师专业经办刑事案件,有二十年执业的丰富经验,如需详细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电话联系或面谈。
  •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构成犯罪的,以后仍然要被法院判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如果经法院审查不能适用缓刑的,法院一般会在开庭之后先行决定逮捕被告人,从而出现了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法院开庭后即被收押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1.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12个月,你以涉嫌危险驾驶罪,需承担刑事责任,案件没有审理完毕。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无论是小型轿车、载重汽车、摩托车,还是有无第三人损伤,处罚是一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