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贵州兴义XX的,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国家有关于宅基地问题,镇府要改造棚户区,现在镇府给予补偿货币不给宅基地!但是所有群众都想要宅基地,不要货币补偿!不知道合法吗!就是说拆迁户拆迁可以,但是就是要宅基地,不给宅基地不同意拆迁合法吗!我国有没有明确规定不给宅基地呢!谢谢

2019-04-18 19:1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同意+拆迁评估,  
    一、不同意+拆迁评估  新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积极意义实际上就在于用专业机构得出一个专业价值,依据专业的程序、法律赋予的权利得出一个价格,而不是一方说了算的这样一个价格。它的积极意义使得拆迁补偿的工作真正做到了依市场、依法律,这样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合理补偿,实现这样的一个目标,向这个目标迈进。  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建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1年6月7日,我国住建部发布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标志着我国的拆迁征收评估已经做到与市场价同步。这是我国在拆迁征收上的一个新进步。  
    二、拆迁评估依据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 一、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补偿相关规定2013  
    1、在补偿标准上,草案删除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  
    2、在补偿程序上,修正案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3、在补偿制定上,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二、最新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