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给别人贷款120000元 利息是二分 到了规定还款日期借款人却没有还款 这个人生意失败 欠了别人挺多钱 房子和车子已经让别人抵押 但是名下应该还有一套105平的房子,母亲怕他已经把房子卖了,然后还不上钱,我们想打官司追款,请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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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所需的材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
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由
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
合同和
抵押合同副本原件。
二、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6、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办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及其分所,远郊区县交通支、大队车管站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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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
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
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
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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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设定抵押的房屋进行转让是房地产交易中非常典型的模式。通常,上家(抵押人)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买进房屋,并将该
房屋抵押给银行(抵押权人),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而在
抵押权存续期间,如果上家欲将该房屋转让,在交易方式上与没有设定抵押的完全产权的房屋转让存在很大差异。一般而言,实践中有如下几种既符合法律规范,又具有可操作性的交易模式,供
房屋买卖的双方选用:
1、双方签订房地产
买卖合同之后,由上家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之后银行释放抵押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上家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接下来,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
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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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