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劳务派遣工,在用人单位工作3年了,由于长时间低头作业,患上了颈椎病,最近脖子疼总是请假去医院做理疗,用工单位和我说颈椎病不在职业病范围内,我再这样请假下去他就把我退回派遣公司。说我的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的。。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把我退回,在重新给我找工作期间,是不是派遣公司还要负责我的基本薪资和社保?

2019-04-18 19:5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者受处分后的工资支付:劳动者受行政处分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如留用察看、降级等)或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的,应主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其工资报酬;劳动者受刑事处分期间,如收容审查、拘留(羁押)、缓刑、监外执行或劳动教养期间,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3)新就业复员军人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1、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劳动合同或者是自己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金。

    2、不成的话,再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还不行的话,就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的处理比诉讼的处理要快一些。
  • 公司不买社保,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缴社保,及经济补偿。
    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除了可以要求公司全额支付劳动报酬外,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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