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几年前,我的同事(合伙经营一所驾校)向我借了30万元,但他没有写借条。他只是以筹款的形式保存了一张收据,上面盖有驾校的公章。债务人于2016年3月意外死亡。现在他的家人说他不能把钱转回来。在这种情况下提起诉讼有用吗?收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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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作为收款
证据,只要是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等三性,即具有法律效力。收据与发票的区别:收据仅适用于与经营无关的往来款项的凭证。如果要进入成本费用的,必须是发票;如果收据入成本费用的话,税务部门查到后,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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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债务问题,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持借条或
借款合同、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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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