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外生刚领驾照不满一年就上高速并发生对方追尾交通事故。事故是:外生驾一辆蓝牌货车(驾照C本)正常行驶在高速慢车道(大约70麦车速)突然车后方遭到不明车猛烈的撞击顿时晕了,同时车猛得撞向右护栏,之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当醒了之后发现车己横在路右侧中央。事故就是这样的,请教一下,有什么责任吗?

2019-04-18 22:22: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 高速追尾怎么处理,主要内容如下:  1打开双跳灯  2有拍照手机的,先拍照,一定将两车、标志线拍进去,尽量能够一眼看出实际情况,没有拍照手机的,找粉笔画线,将车轮廓画下来,如果没有带任何可以记录作用的工具,而事故责任判定不会有问题的话,可以靠边撤离现场。  3打110报警,说明地点,交警会问你能否移动车辆,能移动要撤离现场的。
      4撤离事故现场,也就是离开马路中央的通行区域(尽量靠边停车,不要影响交通,)。  5和对方司机交谈,互相记下车牌、车型、车辆单位。  6警察来了以后,会划分责任,分2种情况:一方全责,双方责任。
    然后警察会告诉你有责方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让保险公司来看现场,开好双份事故责任单以后让双方各自填好详细资料并签名,双方各留一份单子,警察就会走了。
  •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人民法院会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有人身损害的,按照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赔偿。详情建议电话联系以提供更多具体帮助。
  • 新领了机动车驾驶证可以上高速吗?根据相关规定,新领驾照后有12个月的实习期,在实习期内的驾驶人是可以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但是需要有相关资质的其他驾驶人陪同。同时提醒新手司机注意若不按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则会被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驾照实习期内可以上高速吗?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即若机动车驾驶人在驾照实习期内没有相应资质的人陪同上高速,则需要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