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看了一个二手房,,它是房改房,跟商品房有啥区别,拥有全部产权吗

2019-04-18 23:1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4、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含)之内,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日(与本条本款第
    (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本款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如何判断二手房产权是否有问题
    (一)在购买二手房前一定要求对方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要看好房产证,房产证上会明确标明独有还是共有。
    (三)如此房已被正常抵押,房产证上会注明他项权益抵押。
    二手房已被抵押的,是不能过户的,只有待抵押人先归还借款后,才能过户。
    (四)双方应共同到房产交易部门去查询房子的产权等情况。
    (五)如果是私自抵押,没在房产部门登记的,抵押无效。
    (六)自己应到辖区派出所内查询一下房子上有没有他人的户口,如果有,应与对方在合同内约定限时迁出。
  • 房改房可以转为商品房吗? 房改房一般是单位修的房子,商品房是开发商通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取得土地开发的房子,房改房一般是划拨土地,商品房是出让土地,房改房是不可能变成商品房的,两个词语的意思都不一样。
    房改房不同于商品房,买房者在实施交易之前,弄清房改房产权,因为并不是所有房改房都可以自由买卖的,比如军队、保密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房改房。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的房改房是可以和商品房一样自由买卖的。
    但是房改房还是不能转为商品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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