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经法院调解书判决,孩子的抚养费要男方支付到其独立生活止。今年我的孩子已考上大学,男方说是孩子已満18岁而停止支付抚养费,现孩子面临辍学的经济压力,我们能向法院申请执行男方继续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吗?

2018-08-02 08:28: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对方不及时支付抚养费,如协议离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判决或法院调解离婚,可持判决书或调解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探视子女。  很多当事人都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有规定,对于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固定收入的,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因此,有部分当事人认为每月抚养费应当是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月收入的20%-30%,月收入万元的,则可以得到2000-3000元的抚养费。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司法实践中,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
    并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当承担的义务。因此,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还要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和孩子实际需要。
  • 父母对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是有条件的,其法定条件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成年子女因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而需要被抚养;
    (二)是父母具备负担能力,即父母在维持自己的生活外还有承担抚养义务的给付能力。如果父母因负担抚养义务即不能维持自己生活,则不负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 在孩子满十八岁前,不抚养小孩的一方是要付抚养费给另一方的,这个具体涉及到你们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的经济能力问题。既然不要孩子,还不付抚养费,这种好事恐怕不是当亲妈的能做出来的。
    具体问题可以去咨询一下律师、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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