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了,欠我们单位的一位同事1500元。后来,工资部门这个月拘留了我,说我欠了钱。单位有权扣留我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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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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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的情形主要是《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四种。如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在工资中扣除劳动者应承担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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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
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
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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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