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摩托车(鉴定完属于机动车范围)与电动车相撞 。摩托车驾驶人死亡。交警出的报告属于同等责任。??请问是各按50%赔偿 还是机动车按60%赔偿

2019-04-19 07:25: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双方都是同等责任,发生交通事故,一方死亡。此时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即交强险承担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有第三险承担,两者不够清偿的部分根据责任承担由本人承担。具体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 交警会根据现场勘验、检查的结果,确实双方的事故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话,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进行复核。
    一般而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例如电动车)发生的车祸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有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认定。
  • 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按以下比例承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对于具体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交警队申请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