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爱赌博还爱喝酒,因此我们离婚了。我们有一个孩子,已经判给我了,我可以不让他探视吗?我怕他把小孩教坏了

离婚
2019-04-19 08:10: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同居有小孩要求离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双方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同居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外,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予以受理。
  • 离婚有二种方式:1双方愿意离婚,这样由双方到任何一方的民政部门割离婚证即可,这种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单人半身照片;2如果一方愿意离婚,就是愿意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过调解或开庭的方式,达到离婚(或和好)的目的。
    这二种情况,无论是采取哪种方式离婚,孩子问题和财产问题,其实都是看双方的意愿。
    孩子归属,还应考虑跟谁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当然,对方赌博有过错,你要孩子,是胜算的。

  • 1. 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2.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如对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就应当得到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连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根据此规定,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
    也就是即使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有不利因素,也不能变更探望权主体。并且将子女规定为探望的对象,只能被动的接受探望。这在司法实际中出现了很多矛盾和冲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